摘要
中国的公益机构还不是一个内涵和外延明确的概念,尚没有形成一类界限分明、管理规范的行为主体,成员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NGO(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等。这类机构目前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公共服务匮乏、水平低;不少领域存在效率低下问题;公益事业的发展模式受意识形态及政治运动影响突出。未来的改革应在注意问题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公益性与管理单位体制相称、财权与事权相称”。
出处
《行政论坛》
2006年第3期14-16,共3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