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肇庆外贸公司诉肇庆海关海关估价行政纠纷案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进口货物买方与境外卖方存在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经营、利润分成等特殊关系.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又明显低于同型号产品的实际成交可比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申报方不能证明买卖双方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的,根据海关法第五十五条、《海关审价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海关可以不接受申报价格,并按照《海关审价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6年第5期36-43,共8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