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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区人大代表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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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拓宽区人大代表的履职渠道,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开展,近日,青岛市黄岛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于第二十一次会议寓言通过了《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6年第5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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