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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集团暴露公司治理缺陷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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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中国传媒业而言,传媒集团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一直是讳莫如深的话题。甚至有观点认为。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的特殊属性,传媒集团的公司治理研究为时尚早。但曾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的《广州日报》黎元江案及中国传媒第一股“北青传媒”事件。猝不及防地为中国传媒业敲响了警钟——虽然中国的传媒集团有其独特的运作机制.但如果中国传媒产业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如果传媒集团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国内其他企业集团面临的公司治理困境。同样是传媒集团绕不过的一个“坎”。
作者 常永新
出处 《新闻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31-33,共3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广州媒体圈的“大哥大”—悲剧传媒人黎元江》,《21世纪人才报》,2003年4月29日
  • 2易宪容.《上市公司在港犯事说明什么》,http://www.mediaok.net,200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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