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教生态哲学的基础围绕着道教的最高理念“道”及最基本范畴“物”“生”“神”而展开。“道”作为道教信仰的终极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与其它宗教或思想体系中的最高理念,如上帝、安那、梵(印度教吠檀多派)、绝对精神、自由意志等等范畴一样处于核心的地位,虽然这些范畴在解释一切精神和存在现象的作用上不尽相同。在道教哲学中,“道”是无所不覆、自生自化、永恒存在、派生万物的形而上的宇宙本体,是贯穿于整个自然界、人世间和神仙世界之中的最高理念。除了作为最高理念的“道”外,“物”“生”和“神”也是道教生态哲学的最基本范畴。“物”是对物质、万物、实物、器物、财物等具体事物的抽象,主要指有形的、变化的、局部的、杂多的现象存在。“生”是对生命、身体、人生、生物、生物圈、生态环境的抽象,也包括事物的有机活动和转化的功能,如事物的生成、生长和生化。“神”是对精神、神仙、神明的抽象,它是对“物”和“生”的提升、超越。道教将“道”贯穿于“物”“生”“神”三界,具体演化为自然界(物)、人世间(生)和神仙界(神),或物质世界、生命世界和神仙世界。“物”“生”“神”的相互关系及其与“道”的关系构成了道教生态哲学的基础。
出处
《宗教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36-44,共9页
Religious Stud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度重大研究项目<道教生态思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批准号01jAZjD7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