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华盛顿共识”在国家干涉问题上的中心论点实际上既抛弃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合理内核,又没有充分重视市场缺陷,在欠发达国家表现更为严重,更需要加强国家干预的现实需要。在西方发达国家,国家机构越来越复杂,国家干预的程度越来越深,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显然,“华盛顿共识”在国家干预问题上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的是双重标准。从本质上看,这种在国家干预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是“华盛顿共识”的极端的新自由主义性质的重要表现。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