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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称有权管理美国公司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亚轨道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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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商业太空运输办公室在2006年3月底公布了一项关于可重复使用亚轨道飞行器的试验许可证的立法议案通知,有关各方可在60天内作出反应。FAA希望新法规能够在2006年底开始实施。根据新的议案规定,美国个人或组织在美国境外进行亚轨道试验飞行仍需要得到FAA的许可。因为依据现有国际条约,政府对本国公民或合法企业的境外发射负有责任。
出处 《航天工业管理》 2006年第5期42-42,共1页 Aerospace Industr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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