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4月13日印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对个人购汇政策进行了调整。为配合此项工作,从2006年5月1日起,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购汇系统”)将升级到2.0版本。现就此次系统升级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外汇》 2006年第6期I0012-I0018,共7页 China Forex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