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的制度实现形式是法人占有制。在国有资产双层经营体制下,利用法人占有制这一制度实现形式,可使改革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而保持公有制企业性质不变。实行法人占有制的国有企业只负责国有资产微观层次的市场化经营,而国有资产的宏观层次经营要由国家经营组织承担。在法人占有制下,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就是企业经营权,法人形式是一般法人中的特殊形式,权力机构的设置将按照全民所有的要求贯彻职工当家作主的原则,其经营要体现微观自主经营原则和服从实施整体性、间接性、稳定性原则的宏观经营的约束。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与股份制研究:完善国有经济的市场化经营"(批准号04BJL0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