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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报废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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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保证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安全,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制定本规定。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06年第6期I0027-I0032,共6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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