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11月8日,是一个极其平凡而又令我难以忘怀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我初到汉中市治台区公证处报到上班,却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要为汉中的公证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当时的公证处,不仅办公条件差,而且人员很少,全处只有三个人,公证处的日常工作几乎就我一个人承担,既要接待登门申办公证的当事人,又要外出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居委会去散发或张贴公证宣传单,大力宣传于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宣传公证知识.
出处
《中国公证》
2006年第4期59-60,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