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数量控制的原则,国家对安检机构实施检验资格许可制度。安检机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格考核,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同时《,管理规定》还对安检机构申请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如何进行申请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安检机构违反规定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了使相关单位及时了解并遵循新的规定,现将《管理规定》全文刊登如下,供广大读者参阅。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6年第5期10-12,共3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