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06年第5期58-59,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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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国明,韩大鹏.小信息能唤起“大民意”[J].江淮法治,2016,0(23):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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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锋.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J].才智,2011,0(10):9-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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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先胜.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生力军作用[J].秘书工作,2009(1):25-25.
-
4《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J].保密工作,2011(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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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程琥.内部管理信息和过程性信息能否公开应区别对待[J].保密工作,2013(5):54-55.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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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左仰东,张建兵.提供“毒源”信息能否认定为居间介绍买卖毒品[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0,25(3):143-144. 被引量:1
-
7汪俊英.试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J].学习论坛,2004,20(1):42-45. 被引量:2
-
8拉拉银行盗窃案[J].天天爱学习(一年级),2017,0(11):1-1.
-
9潘新潮.提升政务信息质量的六个关键点[J].秘书工作,2011(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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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侯建强,王喜梅.反洗钱中的个人信息保护[J].财经科学,2013(3):35-42.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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