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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意思自治在新《公司法》中的体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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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从进入机制到退出机制,全面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在公司设立、公司成立、公司经营、公司资本交易等各个环节,真正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理念,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给公司制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经营发展空间,将为新一轮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是立法观念上的一个进步,也是中国立法技术上的一次飞跃。
作者 陈新玲
机构地区 太原大学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3期110-111,共2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59.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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