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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上涨也不能“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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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初,珠海市的周先生在一家加油站购买了1000元油票,票上注有“90#,单位升,数量共247.52升”字样。然而当周先生最近拿着油票去加油时却被告知.所售出油票须按新价格进行交易,理由是“成品油是国家定价的特殊商品”。
作者 青山
出处 《新西部》 2006年第5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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