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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供养亲属待遇应支付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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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单位一职工周某.有一儿子现年37岁,有劳动能力.周某1990年离异后与王某同居并生有一子.周某退休后于2005年病亡,可得补助费8374元.该笔钱应支付给其与前妻所生儿子(具有完全劳动能力),还是与他同居的王某,或者是照顾他非婚生儿子的小姨子(王某的妹妹)?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76-77,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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