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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之再思考

A Rethought on the Error Responsibility of A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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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为一首创于德国的法律制度。深究德国法上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缘由,主要是规避其自身侵权行为法规范不完善之处,用于克服契约责任与侵权行为责任交错领域所产生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以调整契约责任与侵权行为责任未能合理周延保护当事人之处。反观,我国的侵权行为法并未承继德国法模式的严格列举性而采法国法的一般概括条款性规定,在此背景下,是否有借鉴德国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之必要,实值得探讨。
作者 黄丽朵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理论月刊》 2006年第6期95-97,共3页 Theory 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 1黄茂荣.缔约上过失.植根杂志(第18卷),:256-256.
  • 2刘春堂.缔约上过失之研究[M].台湾大学博士论文,1983.37.
  • 3朱晓喆·唐启光.民法基本原理研究-以大陆法系民法传统为背景[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152.
  • 4黄越钦.契约给付新论.华冈法科学报,1979,5:89-89.
  • 5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M].台大法学丛书,1990.85.
  • 6詹文馨.契约法上之附随义务-以德国法契约责任之扩大为中心[M].台湾大学硕士论文,1990.61.
  • 7邱聪智.从侵权行为归责原理之变动论危险责任之构成[M].台湾大学博士论文,1982.98-99.
  • 8刘承武.论契约上附随义务基本理论体系之建立[M].中国文化大学硕士论文,1990.154.
  • 9王利明主持.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M].法律出版社,2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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