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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县解决领导干部“能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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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紫阳县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从七个方面认真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不合格者下,二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公示不合格者下;三是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经诫勉教育仍不改者下;四是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应当辞职者下·五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经济问题且后果严重者下·六是实行民主评议,考核制度,基本称职、不称职票较多,经组织认定为不称职者下;七是加强教育和宣传,努力打破导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种种旧观念,安排好下来的干部,减少“上”与“下”之间的待遇落差,
出处 《上海支部生活》 2006年第6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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