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初,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赤坎区为广东省湛江市的社区矫正试点。赤坎区司法局把这项工作看成是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力和机遇,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请示区领导,迅速成立赤坎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黄文龙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司法局局长肖文辉兼办公室主任。与此同时,赤坎区司法局还及时制定《赤坎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对推动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至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出处
《人民调解》
2006年第6期26-27,共2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