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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离婚时能要求男方予以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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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1999年同现在的丈夫结婚,由于我们都是再婚,所以我们婚前约定婚后财产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他一直在外地经商,据说收入还不错。多年来我在家一直尽心照顾有病的公婆,并以写作取得微薄收入。现在他让我搬出去,并要和我离婚。可是我没有地方可去,我父母去世已经多年了,而且这几年我的收入也不是很多。请问,我能要求法院分割他的财产吗?
出处 《人民调解》 2006年第6期42-42,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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