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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制定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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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使各级农经部门认真履行农经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农经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轨道,基本建立起能较好地履行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今年2月15日,运城市农业局制定下发了”《运城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包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经统计信息、农村合作基金会清整、来信来访处理和综合等经管工作,并将这八大项工作具体量化为39个小项。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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