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接受人大评议 促进检察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5年4月,寻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寻乌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接受人大代表评议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落实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
作者 邝红槐
机构地区 寻乌县检察院
出处 《时代主人》 2006年第6期22-2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