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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先公示:知民意·集民智·惜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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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泗洪县委党史委主任胡昌方认为,办实事先公示值得推广。办实事先公示是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想办什么事,不想办什么事,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作为领导机关只有在通过公示、体察民情的前提下,去办那些顺乎民意的实事,才能真正受到老百姓的拥护与欢迎。办实事先公示是集中民智的一项举措。实践反复证明,集中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实事未办,公示于前,虚心恭请众人出谋划策。
出处 《中国民政》 2006年第6期46-46,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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