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试点工作的开展:
一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县工商部门对从事个体私营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适当减免摊位费等有关规费;县扶贫开发办每年切块解决20万元扶贫资金,专门用于帮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发展生产;县民政部门每年安排5万元救济资金,专门用于解决农村特困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生活困难:县人口计生委筹集资金,积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农村信用联社充分运用小额低息贷款政策,优先安排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扶持农村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致富项目;县建委对农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实行免征房屋建设配套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