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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送的财产能属于我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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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在北京某外资公司工作,前年我和未婚妻办理结婚登记后,准备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一套公寓。我父母听说后,当即表示购房所需的钱他们可以先借给我们。随后,父母为我们交付了全额房款,以我的名义购买了公寓。婚礼上,我父母当众宣布,房款不要我们还了,就作为父母送的礼物了。婚后我和妻子感情逐渐淡漠,最终我提出了离婚,并表示双方居住的公寓,是婚前我父母出的钱,应当归我个人所有。请问,我的理由能成立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6年第06X期57-5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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