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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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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我省是国家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多,部分煤矿职工仍居住在住房条件简陋、基础设施匮乏、居住环境恶劣的棚户区,有的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为从根本上改善煤矿职工及家属的居住条件,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对国有重点煤矿集中连片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实施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政报》 2006年第11期3-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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