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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不得使用网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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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3月1日起,如果在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出现诸如“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出处 《中国地市报人》 2006年第6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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