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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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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东丽区某村干部问:对于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老百姓理解为承包期内已死亡人口的土地必须保留,这种理解对吗?新增人口的土地在机动地中补是否违反“增人不增地”的原则?五年一调整是否国家一概禁止?土地承包后因考学户口迁出的学生和死亡的人口是否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受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出处 《乡镇论坛》 2006年第06S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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