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创办的经济特区,是在当时我国还处在与世隔绝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启动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重大决策。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内经济发育条件的限制,投资环境不完善,客观上要求必须实行特殊优惠政策,以达到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发展各项经济业务之目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充分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投资环境的基础上,使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既要考虑吸引外商投资的需要,又要考虑对发展本国经济有利。这种经济上的优惠政策,从狭义理解,通常是指税收优惠,从广义理解,还包括金融优惠、土地使用优惠、厂房优惠、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放宽外汇管制、经营方式灵活、部分产品内销、允许巨额投资者获得永久居留权、取得国籍或自由出入境,等等。应当说,这些特殊优惠政策。
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47-50,共4页
Economic Theory and Busines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