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
张先生2005年8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当时公司并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半年以后,公司决定与他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这时,张先生提出要公司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老板说公司将给予特殊的待遇一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张先生不愿与公司闹僵,又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自己如何既能保住现有的工作,又能要求公司为其补办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6年第6期40-41,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