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讨论马格里布和埃及地区国家的平等问题。在这一地区,遗产继承上的不平等和异教婚姻起了重要作用。由此,国际公约和国际法依据现有政治体制的意愿而具有多变的特点,而立法者则在文化特殊性和与时俱进的需要之间摇摆不定。在这些国家中有一半公民身份低人一等,且不符合国际公约。这一状况对以男女平等为前提的改革形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说这些国家是在进行现代化呢?这里的讨论从4个穆斯林国家的立法开始,旨在评估这些国家是否有一天能够不仅遵从国际公约,而且给予妇女本应享有的权利。
出处
《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
2006年第2期143-162,共20页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