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李先生与张女士于1991年8月登记结婚,生育一个女儿。由于近几年双方为经济问题数次发生争执。特别是在去年李先生与妻子各自单位不景气,二人先后买断了工龄,李先生领取了6.4万元补偿款.张女士领取了2万元补偿款,此后.双方的争吵更是日渐升级。2004年11月。李先生起诉要求离婚,张女士虽然为了孩子不同意。但要求分割丈夫名下的住房公积金1.8万元和买断工龄补偿款。请问:买断工龄补偿款属夫妻个人财产吗?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6年第6期39-39,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