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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释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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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十五条 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性较大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出处 《江苏劳动保护》 2006年第6期16-17,共2页 JIANGSU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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