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征农用土地的补偿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老大难问题,也是经济理论界持久讨论的热点问题。我国长期实行的土地补偿政策或做法缺乏基本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其执行的结果总是农民吃亏。现行的土地补偿办法必须进一步加以调整和完善。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和土地价格理论给了我们重要启示,使我们找到了解决此问题的办法。这就是:土地补偿金=土地一般收入/利息率。如果考虑土地级差及其所带来的收入差别和农民对土地的投资,那么,土地补偿金=(土地一般收入+土地级差收入)/利息率+(土地资本折旧+土地资本利息)×土地资本剩余折旧时间。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6年第6期44-48,共5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