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介绍中国现行法律有关公众参与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目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尚存在五个方面的不足,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相关的权利,政府亦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国家的经济手段运用不够,以及环保团体、群众组织和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效率不高等。建议从立法、行政、经济、教育等方面加强公众参与,同时要充分发挥环保团体的参与作用。公民和环保团体的积极参与,对中国的环境保护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98-101,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