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省长梁保华专门就贯彻实施《救助管理办法》作出重要批示,分管副省长多次协调解决救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省委常委林祥国亲自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成都会议”精神的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省及各市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规划,研究相关政策,协调重大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把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作为打造“强势民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突出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