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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意他人盗取自己保管的财物应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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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电机的个体户兰某某日购进了一车电机,由于其贷仓已满,便将5台电机暂存在隔壁店同样经营电机的吴某货仓中,并委托吴某保管。吴某因嫉妒兰某生意比自己做得好,遂于当晚将自己货仓的钥匙交给自已的两外甥,授意他们将兰某价值3万元的5台电机偷走,
作者 王才军
出处 《天津检察》 2006年第3期65-65,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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