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着眼于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两个方面,退出——呼吁机制的提出,无疑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补充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由于各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退出——呼吁机制会出现不同的模式。就我国目前情况看,将退出机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导机制是难以实现的,建立以呼吁机制为主导的退出——呼吁机制模式应当是理性的选择。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拓宽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呼吁渠道,降低呼吁的成本,提高呼吁的效率,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2-55,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