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贯彻执行国家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结合世界经济中心向亚太地区转移和1997年香港回归的背景和机遇,各省市都在加强相互合作,以期通过区域分工协作带来的“社会生产力”来提高要素总产出水平.正在兴起的新一轮区域经济合作,与8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类似合作不同,是在市场经济指向下以自愿结合、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为原则的.为了使地区经济合作更有成效,需要正确处理合作中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特提出来供讨论.政府合作和企业合作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基础在于企业之间的合作.但这并不是不需要地方政府的参与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80年代形成过的上海经济合作区等成效不理想,并不在于各地政府参与其事,而是受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众所周知,企业独立自主经营,市场配置资源,虽然可以大大提高经济效率,但也有“市场失灵”.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更有“市场不足”和“市场扭曲”现象.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所有这些方面都需要地方政府的合作去补充,以克服市场经济的弊端.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6年第8期30-31,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