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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与本土:法律教育的中国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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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院教育彻底实务化是个笼统而且明显过于绝对的提法。理论修养的积累和思维方式的训练正是法学院的重要功能,也是无法为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实践机构所替代的。
作者 刘晓春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21世纪商业评论》 2005年第11期143-144,共2页 21st Century Busines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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