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提高环境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手段——积极主动地进行外部交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5月10日联合发布并于2005年5月15日实施的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中4.4.3要素要求:“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从字面上看,标准把是否将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向外界进行信息交流的决定权交给了组织。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情况随意决定不向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呢?
作者 吴越佳 王纯
机构地区 中联认证中心
出处 《中国ISO14000认证》 2006年第2期9-10,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