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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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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海省干近日出台了《青海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该设置标准要求原则上以3~8万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温馨,设有多个独立的全科诊室,符合“一对一”服务模式,体现设施无障碍,并具有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同时根据服务需求设置适量的观察床位,并根据功能、任务及需求服务的人口量,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出处 《社区》 2006年第06X期14-14,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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