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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县领导重视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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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梅县第二届修志工作从2002年8月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曾多次出席有关修志工作的会议并作讲话,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修志的重要意义。2005年1月,县长、第二届修志编纂委员会第一副主任骆裕根批示:“因方志修编工作量大,同意在有指标前提购一部工作用车,拨经费叁万元。”2005年1月12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方志工作领导廖耀安在梅县方志办《关于请求拨给修志分撰经费的请示》上批示:“请县长予以拨款支持为盼。”是日,县长骆裕根批示:“同意拨专项经费拾万元。”梅县修志工作真正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五到位。
作者 黄森
出处 《广东史志.视窗》 2006年第3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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