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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对某些种类的进口旧车加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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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海关委员会的领导向国际文传电讯社的记者透露,从2006年6月1日起乌开始对某些进口的客货运输旧车征收消费税。车龄超过3年的10座以上的面包车和小吨位货车的消费税税率为汽车海关价值的70%加上每立方厘米发动机排量3美元。此外,进口这类汽车时还要缴纳进口关税,税率同以前一样仍是汽车海关价值的30%加上每立方厘米发动机排量1.2美元。
作者 聂书岭
出处 《中亚信息》 2006年第6期48-48,共1页 Central Asia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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