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综合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影响。方法对本院出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按入组标准随机抽取100例,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50例。对研究组进行干预,在出院时及出院3月末分别进行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社会支持评定量表和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GQOLI-74)评定。治疗依从性问卷3月末进行评定。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比较。结果社会支持评定量表中主观支持和利用度两组存在极显著性差异(P<0.01),客观支持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即研究组优于对照组。GQOIL-74中躯体功能和物质生活两组无显著性差异(P>0.05),而心理、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总体评价研究组优于对照组(P<0.05)。治疗依从性两组有极显著性差异(x^2=14.19,P<0.01)。ADL中两组不存在差异(P>0.05)。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综合家庭护理干预有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
出处
《河北职工医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Hebei Medical College for Continuing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