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要坚持“八荣八耻”。这一精辟概括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作为人民的公仆,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明荣辱之辨,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出处
《领导科学论坛》
2006年第2期1-1,共1页
The Forum of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