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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视野中情节犯之命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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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节犯作为我国刑法中特有的一种犯罪类型,因其立法表述上的“模糊性”而招致诸多批评。本文认为,无论从古典罪刑法定主义的人权保障精神,还是从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的社会保护要求来看,情节犯与罪刑法定主义都不相违背。情节犯不仅不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冲击,恰恰相反,情节犯的存在正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正确诠释,并且情节犯的存在满足刑法谦抑性要求。
作者 李翔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07-209,共3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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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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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按照我国当前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就可以看作是轻罪,而我国刑法中的情节犯除了极少数的几个犯罪法定最高刑是5年有期徒刑外,其他情节犯的法定最高刑都是3年以下.所以,从总体上,情节犯应当属于轻罪的范畴.
  • 5刘亚丽.论情节犯[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5(4):70-73. 被引量:4

共引文献96

同被引文献95

二级引证文献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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