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赋予粮食部门管理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的新职能,给粮食统计工作注入新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津县粮食局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认真履行社会粮食统计职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思路,不断探索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新方法,达到了准确、及时、全面、系统有效的目标,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全县纳入社会粮食统计范围的企业15个,占粮食经营企业总数的90%;建立粮食统计台账15家,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15人。形成了县域内社会粮食统计工作,“上面有人抓、下面有人管、工作有部署、任务有落实”的格局。
出处
《齐鲁粮食》
2006年第6期42-43,共2页
Qilu Gr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