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备受关注的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状告某网站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博客日志是否构成侵权、被告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展开了激烈交锋。可以肯定的是,作为网络空间重要组成部分的“博客”,随着其规模的急剧扩张。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包括人文伦理和技术技能在内的网络素养,必将成为网络时代人才素质评价的一个新参照。虽然信息时代的人文伦理总会具有信息时代的特征,但如果违背了传统伦理这一原则,则是没有社会基础的。
出处
《IT时代周刊》
2006年第13期25-25,共1页
IT Time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