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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主权实现的两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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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得到了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宪法的确认,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都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主权在民不仅仅是一句政治口号,它的实现需要一系列的民主制度加以保障。结社自由和民主的选举制度就是人民主权实现的两个重要条件。
作者 单其满
出处 《理论界》 2006年第7期142-143,共2页 Theory 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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